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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LED“抄袭谣言”背后:“专利丛林”破解之法

发布时间:2014-11-05 浏览:2624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飞利浦LED“抄袭谣言”背后:“专利丛林”破解之法
    众所周知,飞利浦拥有不少LED领域的技术和专利,自然会常遇到与专利权有关的事件。对于飞利浦在专利上的看法,领导着飞利浦全球超过400位在知识产权管理、战略、诉讼、标准化活动,专利布局开发与管理,以及知识产权产业化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专家、现任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首席知识产权执行官布莱恩·辛曼有话说。
 
    专利背景
 
    “相互交织在一起的专利组成绸密网络,一个公司必须披荆斩棘穿过这个网络才能把新技术商业化”,这是美国经济学者卡尔·夏皮罗(Carl Shapiro)曾经提出的“专利丛林”(Patent Thicket)现象。伴随专利“价值最大化”挖掘在全球得到空前重视,在传统的“创新+专利”或“占有市场+专利许可”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之外,“资本+智力”和“专利+运营”的经营模式日渐兴盛。非专利实施主体(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大量涌现,“专利流氓”(Patent Troll)凶猛来袭,这无疑使得“丛林竞争”变得愈发激烈。
 
    在技术竞技中,专利如何“为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且“为创新点燃希望火炬”?在市场争夺中,如何才能规避诉讼风险,远离成本过高的专利诉讼侵扰?今年8月末,在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首席知识产权执行官布莱恩·辛曼来华之际,笔者就全球化竞争中的“专利丛林”话题,与他进行了深度对话。
 
    “专利丛林”是否真实存在?
 
    笔者:您如何认识和理解当前美国乃至全球的“专利丛林”问题?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下,这一现象是否客观存在,有何突出表现?
 
    布莱恩·辛曼:我认为“专利丛林”是客观存在的。最显著的表现是,当一家公司的某个新产品投放市场后,就会出现很多密集交织的专利网络,这就要求这家公司在新产品投放前就要开展很多的专利排查工作,评估潜在专利风险,确定多方专利权人,只有这样才能权衡将产品投放到市场的知识产权风险,这既增加了很多经济成本,也耗费了企业的时间和精力,这个“大麻烦”让很多企业不堪其扰。
 
    笔者:您认为当前造成“专利丛林”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布莱恩·辛曼: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和经济全球化,越来越多的公司更加重视对研发的投入,使很多公司在某个技术领域里面拥有众多专利,有可能形成足够密集的专利网络。对于那些在该技术领域内推出产品的公司而言,这一网络无疑会设置专利障碍,增加其产品投入市场的侵权风险。
 
    非专利实施主体会否加剧“丛林战争”?
 
    笔者:有观点认为,大量非专利实施主体的出现加剧了“专利丛林”现象,使专利制度最初鼓励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目的难以实现,而且使欲制造新产品的企业忌惮于专利侵权而可能放弃创新,对此您持什么观点?
 
    布莱恩·辛曼:“专利丛林”一方面为创新企业抬高了技术创新门槛,形成障碍;另一方面高昂的专利许可费用导致了产品成本增加,拉高了消费者的购买价格。也正是因此,很多非专利实施主体从“专利丛林”中看到巨大商机,进而从事起“专利投机”行为,大量非专利实施主体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的确加剧了“丛林竞争”,给很多公司包括跨国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很多非专利实施主体的商业模式非常简单:买进专利,通过发放专利许可向经营公司收费获得投资回报,他们本身并不从事商品生产,却让很多公司付出很多额外的成本来获得专利许可。然而,被骚扰企业能够使用的防御手段却非常有限,例如,提起涉案专利无效程序来挑战非专利实施主体拥有的专利。因此,非专利实施主体虽然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专利交易,甚至提高了企业的专利意识,但其不合理甚至是过分的盈利模式备受诟病,也对技术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构成了威胁。
 
    笔者:对于发起诉讼攫取高额回报的“专利投机”行为您有何评论?企业应该如何避免成为“专利流氓”铺设的“专利丛林”的受害者?飞利浦在此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与中国企业分享?
 
    布莱恩·辛曼:非专利实施主体引发越来越多的问题,已成为美国等许多国家面临的一个严峻现实,美国政府也采取立法等措施以期能够对此加以遏制,但收效仍有待证实。我曾经是统一专利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也曾是AST的创始首席执行官。这些组织在防御非专利实施主体问题上都有一些好的经验。
 
    统一专利有限公司通过战略性保护广泛的技术领域,如云存储或内容分发,来应对非专利实施主体诉讼的风险和费用。统一专利有限公司特有的方案使得大型公司、中小型企业和新兴公司联手协作,先发制人威慑非专利实施主体行为。其采用的手段包括监控市场情报,索赔分析和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发起挑战。
 
    AST则类似于专利保险模式,比非专利实施主体抢先一步收购具有价值的专利,以非独占许可方式给 AST会员,从而帮助会员企业避免成为非专利实施主体进攻的目标。任何国家的任何公司都可以加入AST和统一专利有限公司这样的组织,当然,中国的企业也可以加入甚至自己成立一家类似的联盟,专门为中国企业在中国市场的经营行为保驾护航。
飞利浦在应对非专利实施主体方面也积累了很多经验,飞利浦既是AST的会员,也是合理专利交易公司(Rational Patent Exchange)和开放创新联盟(Open Invention Network)的成员。飞利浦非常重视专利质量,良好的专利质量和有效的专利战略无疑会成为应对非专利实施主体乃至“专利丛林”的绝佳武器。
 
    如何成功穿越“专利丛林”?
 
    笔者:经济全球化竞争加剧,企业技术比拼日益白热化,非专利实施主体大量涌现,这都使得“专利丛林”变得更加凶险,您是否认同“专利丛林”现象会日益加剧的说法?企业如何才能成功穿越“专利丛林”的重重迷雾?
 
    布莱恩·辛曼:“专利丛林”的现象并不会消失。越来越多的公司通过专利申请活动产生大量的技术创新,因此这一现象并不一定是因为非专利实施主体的出现才会加剧。新产品在进入市场时面临的专利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如果没有一张准确的“专利地图”,市场竞争也会险象环生。
 
    我认为,要想有效应对“专利丛林”,首先应该做好“专利地图”,即对特定技术领域的专利情况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对技术领域内的专利状况了然于胸,进而透过丛林中的迷雾,看清风险的所在,权衡利弊,做出准确的商业决策;其次,企业还应学会熟练探索应对“专利丛林”的方法,如采用“专利池”战略。“专利池”指的是已有的专利联盟,其成员公司能以统一价格获得各方专利权人的专利许可,这可以帮助成员公司扫清专利障碍,更有信心将新产品推向市场。
 
    具体到飞利浦而言,知识产权及标准部门从一开始就会配合研发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活动,在评估专利状况和相关风险之后,为产品进入市场进行导航。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会继续帮助飞利浦建立与其总体经营战略一致的长期知识产权战略,使得飞利浦能成功应对“专利丛林”。
责任编辑:ZY   来源:OFweek半导体照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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