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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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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残联阳光家园户外彩屏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19 浏览:2356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残联阳光家园户外彩屏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残联阳光家园户外彩屏;
2、采购编号:XSJ2014-043;
3、项目内容: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20.9139万元。
注:凡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即作废标处理。
二、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电子屏幕的制造厂家,或是由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供应商;
4、具有电子屏幕国家3C认证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报价需提交的资料
1、询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已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证明材料(网站证明页面的打印件);
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6、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方如不是所投电子屏幕制造厂家,须提供制造厂家就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8、所投电子屏幕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
9、产品说明一览表;
10、售后服务承诺书。
1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如果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投标。
2、资料不齐或投标文件没有一式三份或未加盖公章,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24日下午15:30之前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以上密封的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1905室。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 1905室
联 系 人:夏苏璟
联系电话:021-37563187 
预算单位: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奉炮路316号
联 系 人:胡国宝
联系电话:13916319153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YL   来源:LED行业资源贸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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