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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光电】IPO前行贿35万股原始股 案件披露前高管辞职

发布时间:2015-01-09 浏览:1368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继上个月发布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后,LED照明领域的龙头公司勤上光电再次陷入漩涡之中。昨日(1月8日),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党组书记李兴华被控受贿4000万元,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勤上光电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李旭亮出现在行贿人名单之列。

  起诉书指控李旭亮向李兴华贿送两家公司干股以及巨额现金。而在李兴华的帮助下,勤上光电共获得科技扶持资金4245万元。

  IPO前行贿35万股原始股

  2013年7月,李兴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月,李兴华被开除党籍。

  昨日上午,检察机关指控,李兴华受贿1991万元人民币、3万美元、110万港元,收受企业干股折合人民币2160万元。李旭亮出现在行贿名单中。起诉书显示,李兴华通过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对相关项目资金下拨进行决策和把关,审议和拍板通过勤上光电向科技厅申请的多个科技扶持项目,帮助勤上光电共获得科技扶持资金人民币4245万元。

  据获得的起诉书显示,2007年6、7月份,李旭亮与到勤上光电进行考察的李兴华结识,李旭亮请李兴华多重视和支持其公司的产业经营发展。此后,李兴华利用其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身份的便利,通过在科技系统会议和公共场合对勤上光电点名肯定的方式,提高勤上光电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起诉书称,李旭亮向李兴华贿送了35万股勤上光电的原始股。勤上光电于2011年IPO上市,发行价为每股24元,按照这一价格,李兴华持有的股票价值达到840万元。

  不过在昨日的庭审现场,李兴华对这一价值认定表示异议,“2007年,勤上光电还处在传统产业,正在谋求转型,谁也不知道它2011年能够上市。”此外,对于李旭亮口供证言中提到的“他(李兴华)问我手头是不是宽裕,似乎是在暗示跟我要钱”,李兴华也矢口否认,表示自己只字未提。

  除此之外,起诉书显示李旭亮还将广东晶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约33%的股份送给了李兴华,李兴华则将股份登记在妻姐夫张耿良名下。

  工商资料显示,广东晶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为1050万元,对应张耿良出资额为350万元。

  起诉书还称,李旭亮为感谢李兴华多年的关照,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到李兴华家中拜访时,用旅行袋装好现金70万元人民币贿送给李兴华,并当场拉开旅行袋给李兴华看过里面的现金,李兴华收下。

  起诉书显示,2013年4月份左右,广东省科技系统有关人员被纪委调查时,李兴华担心事发,交待其弟李梅华将现金70万元退还给李旭亮。李梅华与李旭亮联系好后,由李旭亮派其妹夫黄智勇到广州找李梅华拿回70万元。

  昨日旁听该案庭审发现,当天出庭的仅有李兴华及其辩护律师。以投资者名义致电勤上光电证券部了解情况,对方称一切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卖股钱款部分用于偿还赌债

  起诉书称,李兴华同意收下勤上光电原始股35万股并于2007年10月25日把股份登记在其侄子张博名下。2012年底,原始股交易解禁后,李兴华交待张博把该部分股票卖出,得款500多万元。

  起诉书显示,2012年底开始,广州市科技系统部分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被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查处,李兴华担心自己问题暴露,于是交待张博用卖掉股票所得的钱款补交由李旭亮垫付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价款105万元,其余部分用于偿还李兴华之子李晟的赌债。2013年3、4月份,张博与李旭亮联系,将105万元补交股价款交还给李旭亮妻子温琦。

  2011年底,勤上光电上市时发行价为24元;2012年6月曾10转10。随后,勤上光电股价从33元一直下滑至2012年底的7.66元 (送股后)。而7.66元的股价,也是勤上光电上市以来的最低价。

    公开资料显示,李旭亮为勤上光电的创业元老,一手将勤上光电从东莞的街头小厂打造成为在LED照明行业中颇有名气的上市公司。除了长期担任公司“一把手”外,李旭亮还有“中国节能建筑技术工作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广东省LED产业联盟主席”等诸多头衔。

  虽然目前李旭亮已经卸下勤上光电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但他仍旧是勤上光电的实际控制人。据相关数据显示,其持有勤上光电24.5%的股份,加上其妻子所持股份,总共接近30%。

  案件披露前高管集体辞职

  李兴华自2013年7月起即被接受调查。勤上光电董事长李旭亮涉及此案,但勤上光电一直未作披露。

  据观察注意到,其实勤上光电自2011年上市以来,几乎一直处于风波之中。2013年3月,勤上光电大量关联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4年5月,调查结果出炉,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认定勤上光电存在三大违法问题: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未依法披露2009年内销第二大客户、澄清公告中否认与尚品光电存在关联关系。

  监管部门责令勤上光电改正并给予警告,处以4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时任董事长李旭亮、总经理黄冠志、副总经理祝炳忠、财务总监毛晓斌、董事会秘书韦莉、监事黄灿光和贾广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4年6月,包括董事长李旭亮在内的4位高管突然宣布同时离职,引发行业震动。这几位离职的人员中,几位是公司的元老。

  2014年12月1日,公司又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这次立案调查距公司上次被处罚才仅仅过了半年。12月12日晚间,12家深市上市公司集体对外发布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勤上光电正是其中之一。

责任编辑:YL     来源:OFweek半导体照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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