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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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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LED显示屏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06 浏览:4274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LED显示屏采购
24.8
0.2
1.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2、投标者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复勘后投标,采购方不承担中标后其他任何费用。
3、LED连接至工作内网,实时显示开庭公告、开庭直播、宣传片等。读取数据库信息自动发布显示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安防工程从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led  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LED产品(品牌)代理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企业除外);
5、提供系统安装技术集成结构图、各块LED屏幕配电图。
6、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相关专业工程师,投标时提供项目施工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 02月 05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五)谈判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或四楼大厅指示牌)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2月13日北京时间09:3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02月13日北京时间09:30
 
(一)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3)63668836
传 真:(023)63668836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新干线大厦A座1401
(二)采购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罗江 
电 话:(023)79312752
手 机:13896826150
传 真:(023)79312717
地 址: 重庆市黔江区西沙步行街57号

 责任编辑:YQL 来源:LED行业资源贸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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