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假冒“欧普”灯具 涉事者获刑一年被罚15万
发布时间:2015-09-22 浏览:1773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近日,来自厦门市的林某因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今年7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林某。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林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值
共计人民币23.849万元,数额较大,因此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据悉,2013年4月,林某购进假冒灯具、排气扇、扣板、集成吊顶、LED平板灯等,尚未出售,就被湖里区工商行
政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并出具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之后,经过市价格认证中心的鉴定,这些假冒“欧普”
灯具冒充真品出售,涉案价值共计人民币23.849万元。林某因为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WJC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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